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的答复
豫建复函〔2024〕82号
胡友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指导!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品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围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我省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省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各地也积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专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建立城市更新“1+N+X”政策标准体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印发了《河南省城市体检技术指南》《河南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等,其他政策正在加快研究制定。各省辖市加快形成城市更新政策标准体系,强化政策支撑;三是加强城市体检和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前提。我厅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建立省级特色指标体系,督促指导全省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及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城市更新项目稳步推进。制定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召开项目谋划及投融资培训会、推进会,初步建成城市更新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报送和调度机制。指导各地坚持“项目为王”,聚焦居民“急难愁盼”和“城市病”等突出问题,积极谋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2023年全省共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501个,完成投资4306亿元。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加快城市更新政策性文件出台,加大城市更新资金支持保障力度,搭建城市更新工作学习交流平台。”等建议非常切合我省实际情况,结合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河南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我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印发《关于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有效整合城市更新项目中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建立快速审批机制,优化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服务,助力全省城市更新实施。督促自然资源厅加快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优化城市更新土地供给方式、方法,为有效推进我省城市更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城市更新融资工作。加强政银企高效合作,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强项目遴选和管理,吸引金融机构抓住城市更新机遇,开展城市更新业务,扩大融资渠道;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城市更新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召开城市更新政银企对接暨项目推介会,深化政银企合作;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作为城市更新典型示范项目进行推介,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开拓思路,打造更多城市更新项目“新亮点”。
三是做好项目谋划和指导。指导各地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坚持片区统筹,实施项目“打捆”,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意识,一体化考虑策划、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市县精准储备城市更新领域重大项目,紧扣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方向,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支撑,形成谋划一批、支持一批、建成一批的良性循环。做好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及时总结示范项目案例,适时召开观摩会,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现阶段城市更新项目谋划项目缺乏全局性、系统性,不能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的有效更新的问题。
联系人及电话:靳兆祺 1869590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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