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政协提案

【打印】

【字体: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2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12 信息来源:

  豫建复函〔2024〕99号

何红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指导!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总体呈现起步稳健、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一是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省级层面成立省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召开了全省城市更新政策宣贯暨工作推进会;各地也积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专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城市更新立法奠定基础。二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建立“1+N+X”政策标准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研究《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2022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已列入五年立法计划(2023-2027)。三是细化指标管控。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衔接,引导和保障城市更新行动顺利实施。坚持城市体检先行,将城市体检作为城市更新的必要前提,印发《河南省城市体检技术指南》,建立省级特色指标体系;组织召开全省城市体检及规划编制导则培训,初步建成省级城市体检信息平台。印发《河南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指导各地明确更新重点区域、目标任务,划定更新单元,分类提出单元更新策略和设计管控要求,按照规划推进实施。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加快《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等建议非常切合我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认真研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加快开展《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司法厅等部门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将《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尽早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等配套支持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和需求,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支持配套政策,确保政策可落地、可执行、见成效。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引领城市更新,指导市县在总体规划层面提出城市更新规划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相关规划管控和引导要求;在详细规划层面,在城市更新片区优先编制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结合各地实际,推进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更新片区城市设计编制,塑造具有中原文化特色、承载展示历史文脉的城市风貌;在专项规划层面,指导市县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结合城市体检评估成果,梳理城市更新需求和意愿,明确城市更新重点和实施策略,优化空间格局,完善城市功能。

  三是细化指标管控。从指标保障、土地供应、盘活存量土地、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制定完善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用地保障政策,推进《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在我省细化落实,积极指导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印发《河南省城市更新单元体检和策划方案编制审查规程》,科学指导城市更新单元体检和策划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支持、关注和指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