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127号提案的答复
豫建复函〔2024〕101号
管家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擎推动河南城市更新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指导!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总体呈现起步稳健、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一是建立工作机制。省级层面成立省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召开了全省城市更新政策宣贯暨工作推进会;各地也积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专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衔接,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引导和保障城市更新行动顺利实施。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建立“1+N+X”政策标准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加快研究《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2022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已列入五年立法计划(2023-2027);印发《河南省城市体检技术指南》《河南省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南省城市给水系统专项体检技术导则(试行)》《河南省城市污水系统专项体检技术导则(试行)》《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系统专项体检技术导则(试行)》等专项体检技术导则。三是加大融资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深化政银企合作,创新融资方式,加大融资支持。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基金,赴石家庄、上海、西安等地进行基金调研。组织各地谋划拟融资城市更新项目,召开了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专题对接会,筹备河南省城市更新项目政银企对接暨推介会。组织开展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更新项目。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河南城市更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建议非常切合我省实际情况,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完善顶层设计,增强与先进市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交流学习。完善“1+N+X”政策标准体系。加强工作统筹和部门联动,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城市更新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加快开展《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司法厅等部门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将《河南省城市更新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办理、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开发、加强城市设计等配套支持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和需求,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支持配套政策,确保政策可落地、可执行、见成效。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办法,研究混合产业用地的政策措施,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机制,推进以产业用地为主的二三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综合开发利用效率,研究加强城市设计等配套支持政策。印发《河南省城市更新单元体检和策划方案编制审查规程》,科学指导城市更新单元体检和策划方案的编制和审查。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和需求,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支持配套政策,确保政策可落地、可执行、见成效。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好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多方沟通的政银企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加快构建融资协调机制,为各地提供咨询服务。筹备城市更新项目政银企对接暨推介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城市更新项目。探索设立我省城市更新基金,创新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
五是加强指导评价。坚持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加强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性做法,有力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更新评价办法,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价,引导和推进全省城市更新行动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支持、关注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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