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 行政处罚

【打印】

【字体:

关于暂扣河南源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2023年10月19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对河南源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郑州市中原区康桥玖玺园项目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四期深基坑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三条第二款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鉴于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对该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分别作出2.75万元罚款、4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依规对河南源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18〕000610)实施暂扣,暂扣期限30天,暂扣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