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张铁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2024年3月8日,荷瑜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郑州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在实施W—34检查井管道接驳疏通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郑州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3·8”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处理意见的请示》(郑建〔2024〕1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3·8”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郑政函〔2024〕125号)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荷瑜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实际负责人张铁淞,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张铁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A(2023)2377676)实施暂扣,暂扣期限9个月,暂扣时间从2025年1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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