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荷瑜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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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8日,荷瑜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郑州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在实施W—34检查井管道接驳疏通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郑州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3·8”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处理意见的请示》(郑建〔2024〕1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金水河污水管道迁改工程“3·8”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郑政函〔2024〕125号)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荷瑜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对荷瑜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17〕001506)实施暂扣,暂扣期限45日,暂扣时间从2025年1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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