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河南晟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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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7日,河南晟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责的信阳市明港镇和兴府1#楼、2#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明港镇和兴府在建工地“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信平政文〔2024〕42号)《明港镇和兴府在建工地“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未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施工现场隐患进行有效风险辨识和管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存在缺陷,临边施工时未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对河南晟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21〕007882)实施暂扣,暂扣期限40天,暂扣时间从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5日止。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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