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孙振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2023年8月15日11时,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施工的项城市邝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4.8万元。《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项城市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振峰,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对孙振峰持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A〔2023〕1375346)实施暂扣,暂扣期限6个月,暂扣时间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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