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4年4月25日,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悦美麟住宅小区(二期)项目11#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通经技政字〔2024〕20号)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培训课时不足,未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对事故负有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对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14]000264)实施暂扣,暂扣期限40天,暂扣时间从2025年4月4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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