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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扣王彦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3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处 阅读:

  2024年4月25日,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悦美麟住宅小区(二期)项目11#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通经技政字〔2024〕20号)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盛悦美麟住宅小区(二期)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王彦飞,施工现场履职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王彦飞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C3(2023)1501634)实施暂扣,暂扣期限6个月,暂扣时间从2025年4月4日起至2025年10月4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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