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5】56号
现批准《河南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1/T320-2025,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
本标准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njs.henan.gov.cn)公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2025年7月4日
《河南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解读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重点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的《河南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已经审定通过,于202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住建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关于“数字住建”工作要求,落实《“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豫政〔2023〕17号)等文件精神,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施工现场实际问题,特别是智慧工地建设要求不明确,数据标准不统一、管理信息共享难等问题,规范指导我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应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旨在通过标准鼓励引导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水平,提升工程安全、质量管控效能,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助推河南省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及特点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和评价活动。智慧工地建设主要从智慧工地建设基础设施、人员管理、视频监控、机械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物料管理、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建造、及创新应用等11个方面规定了建设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及控制要求。评价包括分项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智慧工地的分项评价,可在该分项建设内容完成后进行。综合评价宜在智慧工地建设方案明确的主要基础设施和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后进行。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智慧工地评价划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个等级。
标准编制注重突出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
(一)注重引领发展。 作为河南省首部聚焦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的省级地方标准,通过提供统一的建设指引和评价规范,旨在引导和推动全省建筑工程项目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
(二)注重落地实施。深入调研了我省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技术应用现状。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力求科学、合理、可操作。标准的各项条款设置明确具体,例如,针对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不仅对质量安全专项方案及交底、质量检验检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大工程监控、安全智能监测、安全日志、管理资料、应急管理等建设内容提出要求,更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系统要实现与人员管理、机械设备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物料管理、进度管理等系统的数据集成,并按有关规定与行业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上报,强化数据应用,注重落地实施,提升监管效能。此外,标准附有配套的评价表格,极大地方便了建设、施工、监理、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各方理解和执行,确保标准要求能够高效、精准地在工程实践中得到落实。
(三)注重创新升级。通过设置创新应用管理作为加分项,明确鼓励工程项目在科技创新应用、项目管理与协作、智能建造等领域探索和应用前沿技术。旨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新技术与工程场景的深度融合及集成创新,从而驱动建造方式的根本性革新与产业的高质量升级。
三、标准目次
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本规定;4.建设要求;
5.智慧工地评价
四、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是规范指导我省智慧工地建设、评价、应用及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物联网、AI、BIM等核心技术在安全、质量、进度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标准;三是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建造深度融合;四是构建涵盖基础设施、技术应用、管理效能、数据利用及创新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与方法;五是鼓励智能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六是通过标准化手段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服务河南省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详细章节内容如下:
(一)总则。主要明确标准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和执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二)术语。主要明确智慧工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智慧工地基础设施、射频识别、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数字建造等术语定义。
(三)基本规定。主要明确智慧工地建设在通用管理规定、基础设施配置、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搭建、以及统一软硬件接口与数据传输协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四)建设要求。主要围绕智慧工地建设的基础设施、人员管理、视频监控管理、机械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物料管理、环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建造及创新应用管理等十一个关键方面,分别规定了相应的一般规定和功能要求。
(五)智慧工地评价。主要明确智慧工地评价的一般规定,评价方法、评价等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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