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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4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8-15 信息来源: 阅读:

豫建复函〔2025〕71号

尊敬的王莹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飞灰处置利用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要求,我厅主要职责为全面摸清飞灰利用处置问题底数,督促各地严格按照《重点项目表》明确的项目建设清单,加快推进飞灰填埋设施建设,快速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将于2027年年底完成22座飞灰填埋场建设任务,建成后将新增库容570余万吨,目前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中。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飞灰处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全面掌握我省飞灰当前处置利用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在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72座,其中,50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飞灰采用无害化填埋方式,5家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17家采用暂存方式进行飞灰处置。

  (二)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为做好问题整改,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厅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全省7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全省飞灰产生、利用、处置及飞灰填埋场建设进度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快补齐飞灰处置设施短板。指导各地积极推动暂存飞灰压减,加快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对发现进度滞后的地市及时发送提示函,确保暂存飞灰得到规范处置;填埋场建设达到序时进度,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截至5月底,全省有6个地市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6个在建,10个在做项目报批工作。

  (四)开展实地督导调研。我厅委派专人逐市逐县对各地飞灰暂存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进度进行现场核查,截至目前,已督导调研了新乡、商丘市、周口市等3个省辖市的12个项目。对整改不达标,进展缓慢的地市督促加快整改和下达提示函,确保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省飞灰利用处置项目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飞灰处置项目建设。指导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制定包含时间节点与实施路径的工作方案;建立全程跟踪协调机制,加快飞灰处置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快速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指导部分地市针对飞灰暂存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紧盯整改进度,加快解决飞灰大量暂存问题。

  二是持续加强暂存飞灰规范管理。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各地要强化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节的污染防控。按相关标准落实飞灰贮存设施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暂存飞灰规范管理。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压实企业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违规处置等行为,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三是配合做好飞灰资源化利用工作。本着飞灰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新(改、扩)建及现有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明确飞灰处置路径,指导地市在符合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考虑资源化利用途径,逐步减少飞灰填埋处置,降低潜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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