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880号提案的答复
豫建复函〔2025〕73号
张道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河南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配套智慧燃气装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配套智慧燃气装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省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化管网更新等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全力促进全省燃气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开展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坚持规划引领,印发《河南省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方案》《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谋划项目,2023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9.9亿元支持50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燃气方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7亿元支持43个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023年以来,全省更新改造燃气管道4099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大头落地。
(二)加压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印发《关于推进城乡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年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推进方案》,将其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高位推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先急后缓、梯次推进”原则,建立政府、企业、居民三方费用共担机制,全面推进加装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自闭阀和金属软管等安全装置加装1700多万户,有效提升了用户端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完善智慧燃气系统,实现设施设备全流程监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制定标准规范,下达奖补资金7294.5万元,推动城市燃气安全运行监测“一网统管”。目前,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全部建成气瓶充装追溯系统,95%以上管道燃气企业建成SCADA和GIS系统,各市县基本实现对城市建成区高风险区域管道燃气运行监测,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加强分工协作抓好项目管理。牢固树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项目管理理念,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研究制定《河南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会同各地各部门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配合联动、上下衔接的工作机制,指导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动年度改造计划,严格项目实施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真正惠及百姓。
二、下步重点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统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专业经营单位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机制,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建管衔接,确保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健全资金共担机制。学习借鉴甘肃省“白银模式”,完善政府、企业、用户资金共担机制,持续推动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在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逐步实现城市生命线管理调度“一张图”的高效运转,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政策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强对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四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指导各地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水平,不得收取惩罚性费用。对占道施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管道和设施,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五是持续做好安全宣传。指导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现场宣传等多种渠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倡导用户依法用气、科学用气、安全用气,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燃气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燃气管理和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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