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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发布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项目目录公告》

发布日期:2015-11-12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实施机构  
实施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十一条:“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第四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参照本细则制定本行政区的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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