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轮训报名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3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省厅计划在2017年分批组织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含省直管县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人)轮训工作。为做好轮训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局所属执法队伍科级干部。
(二)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人。
(三)其它县(市)、市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所属执法队伍科级干部。
二、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培训人员范围,认真统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符合参加轮训的人员信息,并明确一名培训工作联络人,务必于2017年4月10日之前,将报名统计情况报送至省执法监察总队,过期未报名者,不再安排培训。
(二)各省辖市有关部门负责所辖各县(市)、区对口单位的通知统计报送工作。各省直管县(市)有关部门参训人员信息直接报送至省执法监察总队。
(三)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处级干部轮训和省厅科级干部轮训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其它一般执法人员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分别组织培训。
联系人:肖冉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089362
电子信箱:hnsjszf@126.com
附件: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轮训人员报名回执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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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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