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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信息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豫建科函〔2022〕226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学技术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方向,提高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厅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需求,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申报单位应在河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材料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方向

  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3类,其中,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详见附件1),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科研开发类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按指南申报(详见附件2、3),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科研开发类项目

  科研开发类项目应重点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三)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应聚焦高品质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城市更新、完整居住社区建设、高品质住宅、智能化技术应用、农房品质提升等技术方向,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明显。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通知栏下载申报书(详见附件5、6),按要求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二)组织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科技项目的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央驻豫单位可直接向省厅申报。各推荐部门及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各推荐部门及单位将审核后的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4)连同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3份),于2022年9月15日前邮寄至省厅科技与标准处,电子版(邮件标题“2022计划项目+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henan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处

  联 系 人:禇海全

  联系电话:0371-66069859

  电子邮件:henankjc@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2028室


  附件1:2022年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选题.docx

  附件2:2022年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2年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软科学研究项目及科研开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6: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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