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 政策解读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豫建行规〔2024〕3号,以下简称《导则》),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强调“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全省城市工作暨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城市管理精细化作出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
目前,我省还未出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城市管理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不精准、不持续的问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全省城市工作暨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会议任务落实,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我厅组织编制了《导则》。制定出台《导则》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卫保洁、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各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规范化、具体化的指导性要求。
二、起草过程与征求意见情况
《导则》是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参考有关国内相关标准及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邀请了省内外专家进行了论证评审。北京市、上海市、河北省、山东省等省市已出台了相关文件,对指导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导则》所列条款法规依据充分,符合上位法规条例要求。《导则》已征求相关厅局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并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导则》共七章。
第一章“总则”共6条,明确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市容市貌”共5节,提出了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城市水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管理要求。
第三章“市政设施”共4节,提出了城市道路、城市桥隧、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照明的管理要求。
第四章“环卫保洁”共3节,提出了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的管理要求。
第五章“公用事业”共3节,提出了城市供水、城镇燃气、城镇供热的管理要求。
第六章“园林绿化”共2节,提出了植物养护、绿地的管理要求。
第七章“附则”共3条,指出《导则》未涵盖的行业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执行,各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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