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23年8月15日11时,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包单位施工的项城市邝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4.8万元。《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项城市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漠;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冒险违章作业,督促工人采取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对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15〕000158)实施暂扣,暂扣期限40天,暂扣时间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5日止。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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