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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28 信息来源:科技与标准处 阅读:

  2025年5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进行规范。为方便理解文件精神,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施行以来,规范了我省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近年来,部分工程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存在未能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绿色建筑设计深度不够、施工管理水平不高等,需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重点把好施工图审查关和工程项目验收关,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活动。

  三、制定依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四、主要特点

  (一)提出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 109等进行设计,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和电气各专业分专业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明确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各专业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涉及二次设计的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一次设计中提出明确要求。

  (二)提出建设单位应将绿色建筑查验纳入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环节,按照现行《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 109等对建筑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是否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进行查验,如实填写《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查验表》。经查验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三)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绿色建筑专项验收,规范填写《查验表》并形成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后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相应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五、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强化绿色建筑实施主体责任、加强绿色建筑项目验收管理、加强绿色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和附件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绿色建筑实施主体责任。主要明确了各主体单位依法对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所负责任。

  第二部分,明确建立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主要强化绿色建筑质量管控,将绿色建筑查验纳入建筑节能分部验收环节。

  第三部分,明确绿色建筑工程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部分,明确强化组织保障。对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宣贯培训提出要求。

  第五部分,附件。制定《河南省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信息公示牌》《河南省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查验表》等模板,便于地市执行实施。

  原文链接: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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